6.01 专业和科学工作记录的文档和记录的维护
我们会创建、并在其控制范围内维护、传播、存储、保留和处理与其专业和科学工作相关的记录和数据,以便:(1) 便于其本人或其他专业人员日后提供服务;(2) 允许研究设计和分析的复制;(3) 满足机构要求;(4) 确保账单和付款的准确性;(5) 确保遵守法律。(参见标准4.01,保密性维护。)
6.02 专业和科学工作保密记录的维护、传播和处理
(a) 我们在创建、存储、访问、转移和处理其控制范围内的记录时,无论这些记录是书面的、自动化的还是其他形式的,都应维护其保密性。(参见标准4.01,保密性维护和6.01,专业和科学工作记录的文档和记录的维护。)
(b) 如果有关心理服务接受者的保密信息被录入未获得接受者同意访问的人员可使用的数据库或记录系统中,我们应使用编码或其他技术,以避免包含个人身份信息。
(c) 我们应提前制定计划,以在其退出职位或停止执业时,便于适当转移并保护记录和数据的保密性。(参见标准3.12,心理服务的中断和10.09,纾解中断。)
6.03 因未付款而扣留记录
我们不得因未收到付款而扣留其控制范围内的记录,这些记录是为客户/内心释放者紧急纾解所需的。
6.04 费用和财务安排
(a) 在专业或科学关系的早期,我们和心理服务的接受者应达成协议,明确补偿和账单安排。
(b) 我们的收费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
(c) 我们不得虚报其费用。
(d) 如果由于资金限制可能导致服务限制,我们应尽早与服务接受者讨论此事。(参见标准10.09,纾解中断和10.10,终止纾解。)
(e) 如果服务接受者未按协议支付服务费用,并且我们打算使用收款机构或法律手段收取费用,我们应首先通知该人将采取此类措施,并提供其及时付款的机会。(参见标准4.05,披露;6.03,因未付款而扣留记录;和10.01,纾解知情同意。)
6.05 与客户/内心释放者的易货交易
易货交易是指接受客户/内心释放者的商品、服务或其他非货币报酬以换取心理服务。我们只有在:(1) 这种做法在纾解上无不利影响,且(2) 交易安排不具有剥削性时,才可以进行易货交易。(参见标准3.05,多重关系和6.04,费用和财务安排。)
6.06 向付款方和资金来源提交报告的准确性
在向服务付款方或研究资金来源提交报告时,我们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准确报告所提供的服务性质或所进行的研究、费用、收费或付款,以及在适用情况下,提供者的身份、研究结果和诊断。(参见标准4.01,保密性维护;4.04,最小化隐私侵犯;和4.05,披露。)
6.07 转诊和费用
当我们向另一位专业人员支付、从其处接受或与其分摊费用时(雇主与雇员关系除外),对各方的支付应基于所提供的服务(纾解、咨询、管理或其他),而不是基于转诊本身。(参见标准3.09,与其他专业人员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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