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我们致力于增加对行为的科学和专业知识,并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并利用这些知识改善个人、组织和社会的状况。我们尊重和保护公民及人权,重视在研究、教学和出版中的探究自由和表达自由。我们努力帮助公众做出关于人类行为的明智判断和选择。在此过程中,我们担任许多角色,如研究人员、教育者、诊断师、纾解师、监督者、顾问、管理员、社会干预者及专家证人。本《职业操守准则》提供了一套共同的原则和标准,我们可以以此为基础开展其专业和科学工作。
此《职业操守准则》旨在提供涵盖我们可能遇到的多数情境的具体标准,其目标是保护我们工作对象的福利和权益,并教育所有人有关我们的职业操守标准。
制定一套动态的我们工作相关行为的职业操守标准,要求我们在个人层面上做出承诺,终生努力践行职业操守行为,鼓励学生、受监督者、雇员和同事的职业操守行为,并就职业操守问题与他人进行咨询。
基本原则
本节包括基本原则。基本原则不同于职业操守标准,具有鼓舞性。其目的是引导和激励我们朝着该行业最高的职业操守理想迈进。与职业操守标准不同,基本原则不代表义务,也不应成为施加制裁的依据。以基本原则作为依据来进行制裁或评判,会扭曲其本意和目的。
原则A:行善与不伤害 我们努力为其工作对象带来益处,并注意不造成伤害。在专业行为中,我们寻求保护其工作对象及其他受影响者的福利与权益,以及研究中动物的福利。当我们的义务或关切之间发生冲突时,我们会尽力以负责任的方式解决冲突,避免或尽量减少伤害。由于我们的科学和专业判断及行为可能会影响他人的生活,我们必须保持警觉,防范个人、财务、社会、组织或政治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当影响。我们努力意识到自身身体和心理健康对帮助其工作对象的能力可能产生的影响。
原则B:诚信与责任 我们与其工作对象建立信任关系。我们意识到自己对社会及其工作所在的具体社区负有的专业与科学责任。我们遵守专业行为标准,明确其专业角色与义务,接受对其行为的适当责任,并努力管理可能导致剥削或伤害的利益冲突。我们在必要时与其他专业人员和机构进行咨询、转介或合作,以最符合其工作对象利益的方式开展工作。我们关心同事的科学和专业行为的职业操守合规性。我们努力在无偿或仅获得少量报酬的情况下贡献一部分职业时间。
原则C:诚信 我们努力在心理学的科学、教学和实践中促进准确性、诚实和真实性。在这些活动中,我们不偷窃、不欺骗、不从事欺诈、阴谋或故意的事实歪曲行为。我们努力履行承诺,避免不明智或不明确的承诺。在可能出于最大化利益和最小化伤害的目的,职业操守上可以合理使用欺骗时,我们有严肃的义务考虑其必要性、可能的后果,以及纠正由此引起的不信任或其他有害影响的责任。
原则D:公正 我们认识到,公平与正义使所有人有权享受心理学的成果,并从中受益,并获得我们所开展的过程、程序和服务中的平等质量。我们行使合理的判断,并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我们的潜在偏见、能力的边界和专业知识的局限性不会导致或默许不公正的行为。
原则E:尊重人的权利和尊严 我们尊重所有人的尊严和价值,以及个人的隐私权、保密权和自决权。我们意识到,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特别的保护措施,以保障那些自主决策能力受到损害的个人或社区的权利和福利。我们尊重文化、个人和角色差异,包括基于年龄、性别、性别认同、种族、族裔、文化、国籍、宗教、性取向、残疾、语言和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并在与这些群体成员合作时考虑这些因素。我们努力消除这些因素在其工作中产生的偏见,并且不知情地参与或支持基于这些偏见的他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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